关于开展我省民办教育课题研究
申报工作的通知
粤民教协[2010]11号
省民办教育协会各专业委员会、各民办普通高校(独立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促进我省民办教育进一步健康持续发展,营造全省民办教育发展的良好政策环境和法制环境,我会拟开展民办教育专项课题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研究的内容
专项课题研究可以围绕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选择其中的一个进行研究并申报,也可以自拟题目申报:
1、 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和《广东省实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促进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
2、促进和扶持民办教育可持续发展政策体系研究;
3、民办学校产权和合理回报问题研究;
4、民办学校法人治理结构和规范化管理研究;
5、提升民办学校教育质量路径研究;
6、民办学校品牌战略和名校建设研究;
7、民办学校特色办学和优质服务研究;
8、民办学校办学模式研究;
9、民办学校德育模式和德育创新研究。
二、课题研究的申报
1、课题研究按照民办普通高校(含独立学院)、民办中小学、民办成人教育机构(含中等职业学校)、民办学前教育等四类申报。
2、课题研究可以以学校为单位,也可以以个人名义(经学校同意加盖公章)申报。
3、民办中小学、民办成人教育机构(含中等职业学校)、民办学前教育的课题申报由各相关专业委员会汇总后报我会秘书处,民办普通高校(含独立学院)的课题申报直接报我会秘书处。
三、课题研究的立项和评选
今年上半年,我会在对申报课题研究遴选后正式下达课题立项通知,研究经费自筹;下半年,我会将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课题进行验收和评选,优秀课题推荐到国内公开教育刊物发表或汇编成书。
四、申报时间
1、请于5月25日前报体育教学部。
2、附件请到本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体育教学部
二〇一〇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