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营造全民参与健身运动的良好氛围,广东商学院华商学院第三届运动会即将举行。为做好广东商学院华商学院第三届运动会会徽的设计工作,我院第三届运动会组委会特向全院公开征集广东商学院华商学院第三届运动会会徽设计作品。
一、主办单位:广东商学院华商学院
承办单位:广东商学院华商学院体育教学部
协办单位:各系、部、处及图书馆
二、征集对象
全院学生、教职员工。
三、会徽设计要求
1、充分体现奥林匹克“更高、更快、更强”的运动精神内涵。
2、作品要构思新颖、内涵丰富、创意鲜明、色彩明快,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体现时代感和艺术性,具有高水平的艺术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
3、能得到不同文化背景、不同性别和不同年龄阶段人群的普遍接受和认可。
4、图案简洁、明了、大方,适合平面宣传的各种用途。
5、作品必须体现广东商学院华商学院2009年第三届田径运动会的标志。
6、体现当代大学生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校园特色,充分体现我院人文精神。
7、作品的风格、形式不限,但必须是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
8、采用彩色图形设计,具有一定的构成规则,构图创意独特,图案清晰流畅,色彩简明大方,寓意贴切,给人以深刻印象。
9、应考虑在各种载体和环境中制作运用。
10、设计纸张规格为A4纸。
11、上交时必须是彩色原稿件和电子稿件,并能以不同比例尺寸清晰显示。另附纸张说明设计理念、设计者的姓名和联系方式。
四、应征作品注意事项
1、应征作品不得违反相关法律规定。
2、应征作品应明显区别于历届奥运会、亚运会和其他国内外、省内外重大赛事的会徽,不得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或者其他任何国家、地区的徽标相同或者近似。
3、应征作品或任何用于创作参选作品均不得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4、应征作品不得含有任何涉嫌民族歧视、宗教歧视。
5、不得在设计稿件上出现任何与应征者相关的信息。
6、应征者对其提交的应征作品及其它所有相关文件的真实性负责。
7、所有征集作品均不退还,请投稿者自留底稿。
五、评选方式
1、评审机构由广东商学院华商学院第三届运动会组委会组织专业老师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所有应征作品进行评审,
2、奖项设置:一等奖:一名 二等奖:两名 三等奖:三名
3、奖励办法:由学院颁发荣誉证书和物质奖励。
六、应征作品的权属
1、被评审确定为广东商学院华商学院第三届运动会会徽的获奖作品除作品署名权归创作者所有外,其他知识产权归广东商学院华商学院第三届运动会组委会所有,未经允许,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
2、第三届运动会组委会有对其设计不完善之处进行修改的权利。
3、广东商学院华商学院第三届运动会组委会有权决定入围作品的使用场合、使用方式、使用时间。
4、届时,参与投稿则视为同意上述条件。
七、投稿地址、截止日期、评选结果与联系方式
截止日期:应征作品须在2009年11月16日上午12点前送达体育教学部。
投稿地址:体育教学部办公室(厚德楼112室)
联系人:姜老师 QQ号:342922845
邮箱地址:342922845@qq.com
电话: 82666611
广东商学院华商学院
体育运动委员会
2009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