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关于开展第七次优秀高等教育研究成果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系(部):
现将《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关于开展第七次优秀高等教育研究成果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高学会[2008]47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依据自愿原则申报(参评对象为2005年1月—2008年12月期间发表的论文或者出版的著作)。经由系(部)向学院推荐。
请参评者于2009年3月13日前将申请材料、推荐表(含电子版)交教务处教学质量科(华商学院厚德楼A栋104室),再由院学术委员会研讨。最终获得学院
推荐资格的论文或专著交评审费每篇(部)100元,由我处负责统一将材料和评审费送交广东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参与初评。
相关文件、表格请到教务处http://jwc.gdhsc.edu.cn/最新公告下载!
附件:
一、《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第七次优秀高等教育研究成果评奖办法》
二、《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第七次优秀高等教育研究成果申报表》
三、《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第七次优秀高教研究成果汇总上报表》
四、广东商学院华商学院教师独立完成论文、主编教材一览表(2005.01-2008.12)(仅供参考)
教务处
二〇〇九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