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系(部)、馆、中心: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规定及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的通知,2012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及调休安排如下。
一、补课(班):9月29日(星期六)照常上课上班,补10月4日(星期四)的课。
二、放假调休:9月30日(星期日)至10月7日(星期日),共8天。其中:
9月30日(星期日)中秋节是法定节假日;
10月1日(星期一)、2日(星期二)、3日(星期三)为国庆节法定假日;
9月29日(星期六)公休日调到10月4日(星期四),9月30日(星期日)公休日调到10月5日(星期五),10月6日(星期六)、7日(星期日)照常公休。
请各单位认真做好节日期间的安全保卫和卫生防疫工作;相关后勤服务部门要做好相应的值班安排,并将值班安排表于9月21日(星期五)下班前送院办杨燕平(电话:82666999)。
全体中层干部、辅导员假期必须保持通讯畅通;各单位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务必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特此通知。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八日